隆達電子(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01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二路一號(科技生活館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報告3.本公司與凱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事宜報告4.九十九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民國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民國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本公司股票申請上市(櫃)案2.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股票上市(櫃)公開承銷案3.九十八年度第一次及第二次現金增資選擇免稅案4.改選董事案5.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提名期間變更為:99年4月23日至99年5月03日。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4/012.發行股數:55,000千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750,000仟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6.員工認購股數:5,500千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90%計49,500千股由原股東優先認購,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156.898291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無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營業用機器設備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99/04/2513.最後過戶日:99/04/2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4/2516.股款繳納期間:99/04/26~99/04/27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99/4/1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新竹科學園區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經國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基準日為99/4/30
1.事實發生日:99/03/25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凱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基準日為99年3月15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凱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換股比率為1:1,並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99年3月23日核准合併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在案。茲訂定合併增資新股換發及其興櫃日期為99年4月9日,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凱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與凱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鼎)合併案,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凱鼎為消滅公司,業經本公司九十九年二月一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二月十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06246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二、合併基準日:九十九年三月十五日。三、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達)。(二)所營事業:1、C802990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2、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3、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CQ01010 模具製造業(限區外經營)5、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限區外經營)6、 F401010 國際貿易業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限區外經營)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1. 氮化銦鎵磊晶片與晶粒(InGaN Epi Wafer & Chips)2.發光二極體封裝(Package)及其模組3. LED照明及其零組件與應用4.上述各產品之系統及應用零組件(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整,分為3,0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已發行普通股250,000,000股 (含私募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500,000,000元。(本公司已於九十九年二月一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調高額定資本額為5,0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0股,待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一併辦理變更登記。)(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三路三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五名、監察人二名,任期均為三年。(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訂立,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一日第四次修正。(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以合併基準日九十九年三月十五日凱鼎帳載之股東名冊,扣除隆達持有凱鼎之私募普通股33,592,192股,按換股比例所核計之股份,每1股換發隆達普通股1股(包含合併基準日前消滅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之持有人行使認股權所取得之凱鼎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本公司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2.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500,000,000元(含私募普通股250,000,000元),因合併而增加發行新股65,380,258股予凱鼎之股東,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53,802,580元。惟若前述換股比例有合併契約第四條規定須予以調整之情事者,得依相關規定調整換股比例,則本公司因合併發行新股之股數亦隨同調整之。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八)增資用途:吸收合併凱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153,802,580元,分為315,380,258股,每股新台幣10元。(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十一)本次合併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擇期公告並通知各股東發放之。(十二)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十三)主辦承銷商:無。四、相關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五、特此公告。
主旨: 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凱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更新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與凱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凱鼎)合併案,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凱鼎為消滅公司,業經本公司九十九年二月一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二月十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06246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凱鼎普通股股份因員工認股權憑證之持有人行使認股權所新增取得凱鼎股份,更新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如下: 二、合併基準日:九十九年三月十五日。三、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達)。(二)所營事業:1、C802990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2、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3、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 CQ01010 模具製造業(限區外經營)5、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限區外經營)6、F401010 國際貿易業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限區外經營)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1.氮化銦鎵磊晶片與晶粒(InGaN Epi Wafer & Chips)2.發光二極體封裝(Package)及其模組3. LED照明及其零組件與應用4.上述各產品之系統及應用零組件(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 3,000,000,000元整,分為3,0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已發行普通股25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500,000,000元。(本公司已於九十九年二月一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調高額定資本額為5,0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0股,待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一併辦理變更登記。)(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三路三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五名、監察人二名,任期均為三年。(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訂立,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一日第四次修正。(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以合併基準日九十九年三月十五日凱鼎帳載之股東名冊,扣除隆達持有凱鼎之私募普通股33,592,192股,按換股比例所核計之股份,每1股換發隆達普通股1股(包含合併基準日前消滅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之持有人行使認股權所取得之凱鼎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本公司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2.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2,500,000,000元(含私募普通股250,000,000元),因合併而增加發行新股65,491,008股予凱鼎之股東,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54,910,080元。惟若前述換股比例有合併契約第四條規定須予以調整之情事者,得依相關規定調整換股比例,則本公司因合併發行新股之股數亦隨同調整之。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八)增資用途:吸收合併凱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154,910,080元,分為315,491,008股,每股新台幣10元。(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十一)本次合併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擇期公告並通知各股東發放之。(十二)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十三)主辦承銷商:無。四、相關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五、特此公告。
主旨: 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民國98年11月5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0980056572號函核准公開發行及本公司民國98年8月3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發行作業。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后: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計普通股2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 225,000,000元整。(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四)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99年3月15日起至99年03月19日止。(2)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99 年3月19日。(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民國99年3月22日。(4)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五)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六)換發手續及地點:(1)已辦理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存印鑑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之股票換發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2)買賣尚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印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依前款辦理換發。(3)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七)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八)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理之。(九)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05:00,星期例假日除外。(十)特此公告。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99/02/0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1/03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2/01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99年2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整。二、開會地點:本公司會議室(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三路三號)三、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1.本公司與凱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並發行新股案2.修訂「公司章程」案3.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二)臨時動議(三)散會四、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98年12月31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台證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三)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四)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504-8125(五)辦理過戶方式:自民國99年1月3日起至同年2月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登記手續者,請提早於98年12月31日(星期四) 下午4時30分整以前駕臨或郵寄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證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登記,電話:02-2504-8125。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15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電話:02-25048125)。六、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開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30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三路三號)。七、本次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預計私募普通股25,000千股,並自股東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之,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6項規定,說明如下:(一)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暫訂私募價格擬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以訂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擬於不低於上述參考價格內授權董事會視私募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2)私募價格不低於參考價格。因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期間之轉讓限制規定,且對於私募之應募人資格亦有嚴格規範,相較一般公開募集無轉讓限制,為獲潛在應募人認同,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以訂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主要係考量私募股票因流動性受限應有合理之折價,且係參考公開募集之法令規定辦理,尚不致影響普通股股東權益,其訂定應屬合理。(二)特定人選擇之方式:依證交法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規定擇定特定人,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三)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1)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為強化財務結構、因應產業發展趨勢及公司營運需要,並考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等因素,為有效降低資金成本並確保資金籌集效率,爰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以私募方式引進長期投資人。不採公開募集係因私募具有迅速簡便及引進策略投資人之特性,亦較容易符合策略聯盟安排,有利公司提升籌資彈性。(2)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本公司預計將本次私募資金用於擴建生產設備,提昇產能,以因應市場需求。八、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日 期:2009年07月27日上市公司:友達 (2409)主 旨:代子公司隆達電子(股)公司公告取得資產達新台幣五億元之公告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製造發光二極體之生產設備2.事實發生日:98/3/10~98/7/27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單位價格:新台幣2,555,058仟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555,058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AIXTRON AG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分期支付款項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生產製造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7月1日消息,友達宣佈處分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股票68000仟股,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交易總金 額新台幣6.8億元。
與我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