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生變動日期:114/07/2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李其澧(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董事:李芳裕(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3)董事:李玲津(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4)董事:李芳信(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5)董事:林盟弼(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6)董事:梁啟銘(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7)獨立董事:蔡士光(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8)獨立董事:陳宏一(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9)獨立董事:王叔榮(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李其澧(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董事:李芳裕(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3)董事:李玲津(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4)董事:林盟弼(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5)董事:梁啟銘(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6)董事:王怡云(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7)獨立董事:蔡士光(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8)獨立董事:陳宏一(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9)獨立董事:王叔榮(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指派。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98,422,528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7/30~114/07/29
7.新任生效日期:114/07/28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由該法人股東指派。
1.事實發生日:114/07/28
2.公司名稱: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臺幣91,200,000元,
發行普通股9,12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07月09日臺證上一字第114001214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臺幣22.95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
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臺幣30.9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22倍,
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臺幣28元溢價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7/28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劉古煥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總經理、技術長
5.新任者姓名:許家滂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9.新任生效日期:114/08/0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7/2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古煥;董事、總經理、技術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富雄;董事、副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4/08/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舊任技術長辭任日期為114/07/3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7/2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李友專
(2)獨立董事:鍾志杰
(3)獨立董事:賴怡文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李友專/臺北醫學大學醫學資訊研究所特聘教授
(2)獨立董事:鍾志杰/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3)獨立董事:賴怡文/本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賴怡文
(2)獨立董事:鍾志杰
(3)薪酬委員:蘇志淵律師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賴怡文/本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鍾志杰/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3)薪酬委員:蘇志淵律師/以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董事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07/28~117/05/19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7/2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7/2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TAICHUANG ENGINEER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保證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849,46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09,891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7,9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97,791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35,99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授信保證
(1)公司名稱:越南泰創科技一成員責任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保證公司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849,46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1,397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2,7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4,137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88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授信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87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49,70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融資合約到期且全部清償
(2)日期:
融資合約到期且全部清償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4,548,39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443,17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55.0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63.1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3年度財報
2.匯率為114/06/30美金匯率 29.3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4/7/28~114/7/2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4年7月28日
5.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契約相對人: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6.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契約總金額:新台幣2,079,000,000元(含營業稅)
(2.)契約起訖日期:依合約書規定
(3.)工程內容: 自地委建廠房工程
(4.)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7.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0.取得之具體目的:
長期營運發展所需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民國113年5月7日
22.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湖口大同路廠建廠案,已於113年5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預計總金額不高於新台幣29億元加計5%之金額範圍內,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6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4/07/28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5月11日證櫃審字
第1120100691號函要求公告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4年6月
4.自結流動比率:111.46%
5.自結速動比率:105.06%
6.自結負債比率:78.29%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載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 114/07/28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股權規劃。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 旭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2,418,855股,
占得認購股數比率100%。
(2)董事 邱振庭,
放棄認購股數210,027股,
占得認購股數比率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因受豪雨影響部分縣市停班,調整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日程
1.事實發生日:114/07/28
2.公司名稱: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因受豪雨影響部分縣市停班,調整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相關日程
6.因應措施:調整認股相關日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原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民國114年7月23日至114年7月25日。
(2)公開申購期間:民國114年7月28日至114年7月30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民國114年7月31日至114年8月1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民國114年8月1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民國114年7月31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民國114年8月4日至114年8月5日。
(7)增資基準日:民國114年8月5日。
二、調整後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民國114年7月23日至114年7月25日。
(2)公開申購期間:民國114年7月28日至114年7月31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民國114年7月31日至114年8月1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民國114年8月4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民國114年8月1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民國114年8月4日至114年8月5日。
(7)增資基準日:民國114年8月6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28
2.公司名稱:睿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7/28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8/05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7/2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陳紹琛
4.舊任者簡歷: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無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辭職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9/20~116/09/19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4年7月28日接獲陳紹琛董事辭職通知,辭職日於114年8月1日生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6/2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每股配發5.08230002元,合計新台幣113,055,764元。
(2)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每股分派新台幣7.768元,合計新台幣172,799,16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7/11
5.最後過戶日:114/07/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7/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7/19
8.除權(息)基準日:114/07/1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8/0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17號建物部分廠區
2.事實發生日:114/7/28~114/7/2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7月2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860.09平方公尺
每單位價格:每月租金約新台幣162仟元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約新台幣4,719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寶資產(股)公司
與公司關係:其他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有效利用集團資源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每月約新台幣162仟元
付款期間:114/08/01~116/12/31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比價及議價
決策單位:依董事會決議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立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0.會計師姓名:
甘逸偉會計師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會一字第09800149號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需求,增加租賃面積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達振能源(股)公司無設置監察人及審計委員會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11,706,685元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28
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14/07/28董事會決議通過
(1)通過本公司一一四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8)通過增列本公司一一四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28
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114/01/01~114/06/30
(2)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2,595
(3)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0,646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61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0,36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89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89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7
(9)期末總資產(仟元):284,775
(10)期末總負債(仟元):165,613
(11)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19,162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增列召集事由)
1.事實發生日:114/07/28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增列召集事由)
一.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8/14
二.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一段176號3樓
三.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召集事由
1.主席宣佈開會
2.主席致詞
3.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本次新增)
(4)、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本次新增)
(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本次新增)
(6)、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本次新增)
(7)、本公司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
4.選舉事項
(1) 選任監察人。
5.臨時動議。
6.散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同意本公司以研發中新藥ABT-301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tislelizumab)及抗血管新生抑制劑(bevacizumab)三藥合併應用於晚期大腸直腸癌(mCRC)的Phase1/2臨床試驗。
1.事實發生日:114/07/28
2.發生緣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已同意本公司進行ABT-301與免疫檢查點抑
制劑(tislelizumab)及抗血管新生抑制劑(bevacizumab)三藥併用用於治療晚期大腸
直腸癌Phase 1/2臨床試驗。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BT-301
二、用途:ABT-301為一小分子口服藥,組織蛋白去乙醯化(酉每)1/2/3抑制劑,在
臨床前動物試驗中觀察到ABT-301本身即具有抑制腫瘤生長之潛力,而在與免疫
檢查點抑制劑(immune checkpoint inhibitors,ICIs)共同使用下,能有效提升
腫瘤微環境中CD8+毒殺性T淋巴細胞的浸潤,並有效降低腫瘤微環境中以及周邊
血液中的單核性髓源抑制性細胞 (M-MDSCs),有助於提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的抗
癌效果。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一期臨床試驗,二期臨床試驗,三期臨床試驗及新
藥查驗登記審核,同時積極尋找全球授權夥伴。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US FDA已同意本公司以ABT-301與 tislelizumab及 bevacizumab三藥合併使用
進行Phase 1/2臨床試驗,其中tislelizumab由策略夥伴BeOne集團提供(BeOne
更名前為BeiGene,雙方合作訊息詳可參考本公司於113/9/27發布之訊息)。
本試驗為開放式、多國多中心試驗,預計納入66位受試者,目的為探討安全
性與療效。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
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
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應未來市場行銷策略及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
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以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1)預計完成時間:本Phase 1/2臨床試驗預計3年內完成,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
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
(1)在晚期大腸直腸癌患者中,僅約5%具有高度微衛星不穩定性
(microsatellite instability-high, MSI-H)的患者可接受免疫檢查點抑制
劑(immune checkpoint inhibitors, ICIs),例如 PD-1 或 PD-L1 抗體藥
物的治療,進而有機會獲得良好的治療反應。其餘約95%的患者是屬於微衛星
穩定型(microsatellite stable, MSS),腫瘤的免疫微環境則不利於ICI發
揮作用,因而無法受惠於此類療法。因此本公司致力於讓更多病患受惠於ICI
,提升病患對於ICI的反應率,以滿足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
(2)根據GlobalData資料庫,在全球八大市場(美國、中國、日本、法國、德國、
英國、西班牙、義大利)中,每年新增晚期大腸直腸癌病患(二線治療以上,
不帶有MSI-H)約371,000人,預估每年市場規模約為美金90億元。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28
2.發生緣由:14時30分
3.因應措施: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7/29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開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凱基證券大直大樓(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
營運成果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供查閱。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業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函覆准予備查。
1.事實發生日:114/07/23
2.公司名稱:鼎恒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自114年09月22日起改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業
已於114年07月22日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函覆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股務作業自114年09月22日起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
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以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
請駕臨或郵寄台北市100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
理部辦理,電話:02-6636-556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