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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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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8/0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2,254,000元,每股配發約新台幣0.4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26

5.最後過戶日:113/08/27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2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01

8.除權(息)基準日:113/09/01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3年03月06日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另訂定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等事宜;

如嗣後因買回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員工或註銷、或因員工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及

其他等因素致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股東配息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1.事實發生日:113/08/01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2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2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24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08月01日為本次增資基準日。



公告本公司用於治療單純型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皰症(EBS)之開發中新藥AC-203,獲得法國ANSM同意進行第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

1.事實發生日:113/08/01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C-203

3.用途:AC-203為皮膚局部外用軟膏,適用於治療發炎性皮膚疾病,如單純型遺傳性表皮

分解性水皰症(EBS)及大皰性類天皰瘡(BP)等。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本試驗為多國多中心第二/三期臨床試驗,與112/04/07獲得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核准的第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為同一計劃。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

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

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法國 ANSM (National Agency for the Safety of

Medicines and Health Products) 同意進行開發中新藥AC-203之第二/三期人體

臨床試驗。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

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應未來市場行銷策略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揭露。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本試驗預計3年內完成,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7.市場現況:

全球 EB 患者約有50萬人,其中大多數屬於EBS患者,目前仍未有任何有效治療藥

物可用於 EBS 患者,現今對 EBS 患者的照護限於使用傷口敷料以保護傷口及幫助傷

口癒合,使用抗生素以治療或預防感染,或使用止痛藥及抗組織胺以減輕病人痛癢

等不適情形。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本公司委託FortreaInc.向美國FDA申請召開End-of-Phase2(EOP2)會議,申請程序已完成

1.事實發生日:113/08/01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研發之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聯合胰臟癌標準治療法,適用於治療轉

移性胰臟癌第一線用藥,日前委由Fortrea Inc.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提出

End-of-Phase2(EOP2)會議召開申請,已接獲Fortrea Inc.公司通知,申請程序已

完成。

(2)本會議將依據現有臨床試驗結果向FDA進行諮詢,諮詢內容包含具有孤兒藥資格之

Antroquinonol(Hocena)新藥藥證申請及該藥後續發展之相關議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3/08/0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營運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彥甫/副總/紅陽科技商務拓展處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文賢/資深協理/紅陽科技通路拓展部

(5)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6)生效日期:113/08/01

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最近一次董事會通過補追認



1.事實發生日:113/08/01

2.發生緣由:依證交所指示修正本公司112年度年報第25頁及第27頁。

3.因應措施:更正112年度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01,50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3,03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67,65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08,32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08,53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05,45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8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403,35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53,00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043,82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江美虹/本公司財會處協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盧贊宇/美而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3/08/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任命案,

待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後再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08/01

2.法人名稱: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

3.舊任者姓名:

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葉文健

4.舊任者簡歷: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副執行長

5.新任者姓名:

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法人董事代表人:王瑞麟

6.新任者簡歷: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綜合業務組主任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1/17~114/01/16

9.新任生效日期:悠遊卡投控(股)公司於113年8月1日接獲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

法人董事改派函,其法人董事代表人改派自113年8月1日起生效。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民事訴訟案件一審判決主文(對應112年9月19日之公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承傑有限公司(下稱承傑公司)

被告: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重訴字第407號

4.事實發生日:113/08/0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承傑公司對本公司請求損害賠償事件,訴之聲明為:「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

幣參仟陸佰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

算之利息。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三、原告勝訴部分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

執行。」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113年8月1日透過司法院主文公告查詢系統知悉,本案已由臺灣桃園地

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407號進行判決,因尚未收到判決書,目前尚未有完整

判決內容,僅先公告判決主文為:「一、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目前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並未受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未能得知判決具體理由。待收到判決書後,如有需要會

再行補充說明並與律師研議後續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1,13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4,65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10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05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24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24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60,40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2,76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07,64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郭嚴今/本公司財務處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8/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08/0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詹勳華

6.新任者簡歷:詹勳華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法國ESCP Business School管理碩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增加一席薪酬委員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6/27~115/6/26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8/01

11.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應本公司增加一席獨立董事,並經113/08/01董事會通過增聘

一席薪酬委員會委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8/0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5,161,278元(每股配發1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22

5.最後過戶日:113/08/2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2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28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28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08/01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海寧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呂倩慧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海寧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吳俊源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因應法令規定及風險管控之內部調整,

擬自民國113年第2季起變更第二簽證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7/1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1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8/0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8/09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08/01

2.法人名稱:杉杉投資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何經華

4.舊任者簡歷:鼎恒數位科技(股)公司首席營運官

5.新任者姓名:梅愷

6.新任者簡歷:閎鼎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6/28~116/06/27

9.新任生效日期:113/08/0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首席營運官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何經華、本公司首席營運官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退休

7.生效日期:113/08/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所有營運事宜由總經理統籌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8/0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TAICHUANG ENGINEER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保證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826,53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25,067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8,819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53,886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7,42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銀行授信保證 65,670仟元

2.工程履約保證 63,149仟元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84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6,71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1.銀行授信合約到期且清償借款

2.至完成工程合約應履行之義務

(2)日期:

1.銀行授信合約到期且清償借款之日

2.至完成工程合約應履行之義務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479,58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958,97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23.4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77.4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2年度Q4財報

(2)匯率為113/07/31美金匯率 32.835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及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江侃倫/本公司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及代理發言人/宏碁(股)公司財務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陳瑋浩/本公司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及代理發言人/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8/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任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及代理發言人任命案,將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