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7/25
2.發生緣由:凱米颱風來襲,可能影響本公司現金股利之發放。
公司名稱:鋐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互相持股比例:不適用
3.因應措施:本公司本年度現金股利部分以匯款轉帳方式發放者,
原訂於113年7月26日發放,倘因颱風影響,
停止上班地區金融機構前一日之匯款作業及原訂發放日可能須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因受凱米颱風停班影響,原訂現金股利發放日將順延一營業日
1.事實發生日:113/07/25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因受凱米颱風停班影響,原訂現金股利發放日順延一營業日。
3.因應措施:本公司原訂113年7月26日發放現金股利,因受颱風停班影響,致台灣票據
交換所及金融機構作業日程需順延一營業日,現金股利發放日將順延至113年7月29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7/25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民國113年7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實體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62,029,58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20,295,800元。
(2)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
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實體股票相同。
(3)訂定股票換發基準日暨相關作業時程如下:
a.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8月12日。
b.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3年8月13日至民國113年8月17日。
c.全面無實體換票基準日:民國113年8月17日。
d.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舊股票停止流通日):民國113年8月30日起。
(4)自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5)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變
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7/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
一、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09/11(星期三)上午9:30。
二、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南路二段37號4樓409會議室。
三、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本公司發行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2.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臨時動議。
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13
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1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7/25
2.公司名稱:生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凱米颱風來襲,可能影響本公司現金股利之發放。
6.因應措施:本公司本年度現金股利部分以匯款轉帳方式發放者,原訂於
113年7月26日發放,倘因颱風影響,停止上班地區金融機構之匯款作業
可能須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7/2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如珍,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戴心怡,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7/25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3/07/25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新北市新莊區中原段270地號
2.事實發生日:113/7/25~113/7/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土地:2006.65平方公尺,折合607.0086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約1,514元
(3)交易總金額:每月約新台幣919,164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合計:新台幣184,998,73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租金以每月為一期支付。
(2)租賃期間:113/10/1~134/9/30,共計21年。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協議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資料。
(3)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審議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評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85,000,000元整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中華評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游廷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桃市估字第00004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本公司未來營運成長及業務擴充所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7月2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7月2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2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7/2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72,57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7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0,35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6,10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8,13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8,78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6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346,38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72,907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123,61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2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7/2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1,26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3,14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9,69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7,41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7,41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7,41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6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32,54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4,12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88,41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原定於113年7月26日發放現金股利,因受凱米颱風停班影響,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日順延至下一營業日。
1.事實發生日:113/07/25
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股利原定於113年7月26日發放,因受颱風停班影響,將順延發放
。
6.因應措施:本公司現金股利原定於113年7月26日發放,因受颱風停班影響,致台灣票據
交換所及金融機構作業日程需順延一營業日,現金股利發放日將順延至113年7月29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7/2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7/2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5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南港展覽館二館7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亞洲生技大會所舉辦之投資高峰論壇,會中就本公司營運概況與展望做說明。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twibiotech.com/website/financial/11/21?lang=zh-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開發中新藥BRM424向巴西國家衛生監督局(ANVISA)提出神經營養性角膜炎二期臨床試驗申請
1.事實發生日:113/07/25
2.公司名稱: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開發中新藥BRM424神經營養性角膜炎二期臨床試驗已於113年5月向
美國FDA提出二期臨床試驗變更申請並獲同意,先予敘明。請參閱本公司113年
5月28日重大訊息公告。
(2)本公司向巴西國家衛生監督局(ANVISA)提出BRM424治療神經營養
性角膜炎二期臨床多國多中心巴西地區臨床試驗申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BRM424
(2)用途:BRM424用於治療神經營養性角膜炎疾病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執行二期臨床試驗,並積極尋找授權合作對象。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
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巴西ANVISA提出治療神經營養性角膜炎
二期臨床多國多中心巴西地區臨床試驗申請。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
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依臨床試驗
設計進行第二期人體臨床試驗。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應未來國際授權談判策略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
予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A.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依二期臨床試驗執行進度調整。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執行臨床試驗之相關研發費用支出。
(6)巿場現況:
神經營養性角膜炎是一種罕見退化性、致殘性眼疾。主要病理原因是三叉神經受損,
發病率不到萬分之五,三叉神經病變可造成角膜感覺的傳入神經異常或中斷,使無
法維持角膜上皮層之完整性,而出現持久性、反覆性角膜損傷。病人通常從角膜變
薄、潰瘍開始,並失去感覺,嚴重時角膜開始溶解及穿孔,甚至影響視力導致失
明。在臨床上,神經營養性角膜炎診斷非常複雜,亦缺乏有效治療方法,為眼角膜
創傷中不易癒合與治療的疾病,通常治療方式為消極的點人工淚液,積極治療方式
為侵入性之外科手術。根據Verified Market Research資料顯示,2022年神
經營養性角膜炎的全球市場約為1.94億美元,並以19.2%的年均複合增長率
(CGAR)成長,預估至2030年可達6.81億美元。
(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07/24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麗凰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陳重成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李麗凰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蔡宗遠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職務調整之機制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7/1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2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6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6,000,000
6.發行價格:
暫訂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80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
及配合上櫃前之承銷方式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6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34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計260,000股由員工
認購外,其餘2,34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13年1月25日股東臨時會
之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以供全數提撥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
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
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
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本次計畫所需資金
總額、資金計畫用途、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
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須予以修正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辦理訂定繳款期間、
增資基準日及認股發放日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林照峰財務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慧洋海運(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參與子公司同賞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現金增資案調整認購股數
1.事實發生日:113/07/24
2.公司名稱: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子公司同賞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賞一」)
於113/06/11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
(2)「同賞一」擬發行普通股1,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現金增資價格為
新台幣10元,現金增資總金額計新台幣18,000,000元。
(3)本公司113年06月25日董事會原決議,參與子公司「同賞一」113年現金增資,
認購股數為826,200股,認購金額為8,262,000元,擬授權董事長處理參與子公司
同賞一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4)「同賞一」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保留百分之十,共計180,000股由員工認購
,惟員工全數放棄,故本公司於113年07月24日董事會決議擬以特定人身分參與「同
賞一」113年現金增資,認購股數為91,800股,認購金額為918,000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子公司「同賞一」原實收資本額為12,000,000元。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為
30,000,000元。本公司對其持股比例不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7/24
2.公司名稱: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依113年現金增資作業日程,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為
113/07/19~113/07/25,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3/07/26~113/07/29,如遇颱風影
響致集中市場休市時,繳款期間順延一營業日,如遇部分縣市停止上班,繳納
期間仍維持不變。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AC-1101用於治療環狀肉芽腫(GranulomaAnnulare,GA)之美國第一期臨床試驗結果。
1.事實發生日:113/07/24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C-1101
3.用途:用於治療環狀肉芽腫 (Granuloma Annulare, GA)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二期臨床試驗,第三期臨床試驗,新藥查驗登記審核。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
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
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本公司於美國耶魯大學附設醫院完成 AC-1101第1b期
臨床試驗,該計畫為單一治療組、開放標示,用以評估 AC-1101外用凝膠用於環狀
肉芽腫 (GA) 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與藥物動力學 (Pharmacokinetics, PK) 特性
,並檢視探索性療效指標的初步臨床結果。本試驗共收納13位患者。(臨床試驗資
訊網址:
clinicaltrials.gov/study/NCT05580042?intr=AC-1101&rank=1)
試驗結果顯示 AC-1101具有良好之安全性、耐受性及藥動特性,並初步觀察到正向
的治療趨勢。
(註): 單一臨床試驗結果(包含主、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學P值及統計學上是否達
顯著意義),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
斷謹慎投資。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
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將向美國 FDA
申請 AC-1101用於治療環狀肉芽腫的孤兒藥資格認定,同時積極尋找全球授權合作
夥伴。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涉及未來授權談判資訊,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暫不
揭露。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將依法規及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7.市場現況:
環狀肉芽腫 (Granuloma Annulare, GA) 是一種發病原因不明的疾病,特點是皮膚紅
色丘疹會排列成環狀病灶,一般認為是一種自體免疫反應,導致血管周圍發炎,並使
真皮組織的膠原蛋白產生變化。好發於女性和中老年人,尤其50歲為發病率和患病率
最高的時期。根據美國近期統計資料,環狀肉芽腫在美國之盛行率為0.06~0.09%。目
前沒有經過美國 FDA 核准的治療方法,且患者復發率很高,因此具有未滿足之醫療
需求。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用於治療單純型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皰症(EBS)之開發中新藥AC-203,獲得比利時有條件核准進行第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
1.事實發生日:113/07/24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C-203
3.用途:AC-203為皮膚局部外用軟膏,適用於治療發炎性皮膚疾病,如單純型遺傳性表皮
分解性水皰症(EBS)及大皰性類天皰瘡(BP)等。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本試驗為多國多中心第二/三期臨床試驗,與112/04/07獲得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核准的第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為同一計劃。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
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
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比利時 Federal Agency for Medicines and Health
Products 有條件核准進行開發中新藥 AC-203之第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後
續將依主管機關要求提出變更申請,待核准後即可啟動試驗,對整體臨床試驗之推
動尚無重大影響。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應未來市場行銷策略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揭露。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本試驗預計3年內完成,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7.市場現況:
全球 EB 患者約有50萬人,其中大多數屬於 EBS 患者,目前仍未有任何有效治療
藥物可用於 EBS 患者,現今對 EBS 患者的照護限於使用傷口敷料以保護傷口及幫助
傷口癒合,使用抗生素以治療或預防感染,或使用止痛藥及抗組織胺以減輕病人痛癢
等不適情形。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7/24
2.公司名稱:鼎恒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2,3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45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103,500,000元,已全數收足。
(2)本次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13/07/24。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