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3年06月份自結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比率、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3/07/12
2.公司名稱: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之證櫃審字第1050031571號函辦理。
(1)113年06月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負債比率:35.49%
流動比率:79.59%
速動比率:58.85%
(2)預估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3/07 113/08 1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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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金額 143,451 127,375 137,688
現金流入-營運 167,198 126,410 143,845
現金流出-營運 (122,875) (150,698) (162,392)
現金流入-融資 0 34,601 14,601
現金流出-融資 (60,399) 0 0
期末現金 127,375 137,688 133,742
(3)本公司113年截至06月底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幣別 融資額度 己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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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NTD 1,707,000 553,349 1,153,651
長期借款 NTD 449,793 349,793 100,000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7/11
2.公司名稱: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12年度股東會年報部分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修正112年度股東會年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第8頁:董事長寇崇善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2)第8∼9頁:表格欄位/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3)第9頁:註2:本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非為同一人、
配偶或一親等親屬。
(4)第40頁:技術長曾信華112年度持有股數增(減)數/105,900
副總經理潘彥儒112年度持有股數增(減)數/(144,570)
副總經理洪本原112年度持有股數增(減)數/(61,681)
業務處協理林慈軒112年度持有股數增(減)數/(33,000)
稽核室協理廖玉絹112年度持有股數增(減)數/10,000
(5)第41頁: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盧俊宏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持有股數-,持股比率-
(6)第42頁:資本及股份/發行價格
(7)第73頁:重要契約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第8頁:董事長寇崇善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新增
明遠精密科技(股)公司策略長及註2
(2)第8∼9頁:表格欄位修正為/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3)第9頁:註2: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
或一親等親屬者,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之董事長寇崇善先生為本公司之創辦人,對本公司所屬產業甚為了解,有豐富
管理經驗,對產業面及研發技術面皆相當熟稔,其兼任策略長係為策略佈局、訂定產
品開發方向、與提升決策執行力。惟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聘任盧俊宏先生為總經
理,其在半導體產業領域有多年經驗,對產業狀況能即時掌握,帶領本公司業務及研
發團隊推廣本公司之產品應用產業,在以創造企業最大價值並回饋股東的經營目標下
,董事長兼任策略長之任職有其合理性及必要性。
(4)第40頁:技術長曾信華112年度持有股數增(減)數/186,000
副總經理潘彥儒112年度持有股數增(減)數/(70,570)
副總經理洪本原112年度持有股數增(減)數/135,681
業務處協理林慈軒112年度持有股數增(減)數/20,000
稽核室協理廖玉絹112年度持有股數增(減)數/30,000
(5)第41頁: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盧俊宏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持有股數898,398,持股比率2.94%
(6)第42頁:資本及股份/發行價格/更新107.01、111.06、111.11、112.05、112.07
之發行價格
(7)第73頁:重要契約/原融資合約刪除,改揭露租賃契約
9.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檔案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7/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5月27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與渥鈞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
本轉換案原公告之股份轉換基準日暫定為113年7月11日
因尚需經主管機關核准,因此需變更股份轉換基準日。
3.因應措施:本股份轉換案待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司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許可核准後
經雙方協商後再行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7/1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7/1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66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tscs.com.tw/category/activity-message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7/1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分派新台幣0.5元合計新台幣8,400,0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16
5.最後過戶日:113/08/1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2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24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24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2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本公司113年5月24日董事會授
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發放日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113年第一季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7/1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分派新台幣0.5元合計新台幣8,400,0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16
5.最後過戶日:113/08/1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2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24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24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2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本公司113年5月24日董事會授
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發放日
1.事實發生日:113/07/11
2.公司名稱:火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0.5元變更為新台幣
0.25元)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3年07月10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3年07月11日至113年07月19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7月14日(因最後過戶日113年7月14日適逢
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113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駕臨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13年7月1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07月15日至113年07月19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3年07月19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3年07月22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3年07月22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
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0.5元變更為新台幣0.25
元,業經新北市政府113年6月4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138039684號函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6月14日證櫃審字第
1130005028號函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
後交易日成交均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投
資人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
指標參考。
公告本公司產品之泡棉傷口敷料於日本醫藥品醫療機器綜合機構(PMDA)取得第一類醫療機器販售許可
1.事實發生日:113/07/11
2.公司名稱:元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產品泡棉傷口敷料於今日收到日本醫藥品醫療機器綜合機構
(PMDA)的第一類醫療機器(一般醫療機器)完成註冊登記通知,取得第一
類醫療機器販售許可,可正式進入日本市場販售。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般名稱:綿狀創傷被覆。保護材
販賣名:SIPSIP Foam
註冊編號:14B2X10050000016
1.事實發生日:113/07/11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07月11日
證櫃審字第1130006465號函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興櫃股票之櫃檯買賣開始日期:113年07月19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7/11
2.公司名稱:樂意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937,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9,37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113年6月14日證櫃審字第113000466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62.50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
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111.09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20倍,故公開
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75元溢價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上訴人(原審被告、反訴原告):昆山鴻正電子有限公司(無錫)、東莞輝城電子
有限公司(東莞)、輝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反訴被告):立敦電子科技(阿壩州)有限公司、立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法院名稱: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處分機構:無
相關文書案號:(2024)粵19民終3024號
2.事實發生日:113/07/1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高壓化成箔本身是一種容易因為國際原材料原因導致價格波動較大的標的物,合約
第4.2 條亦明確“銷售產品的訂價以雙方簽約時的有效報價單為基準。甲乙雙方可
對所購銷產品之慣格合理性對報價單作調整,主要考量因素以原物料腐觸箔、化學
藥液、電費等市場價格漲跌及貨幣匯率。若期間因原物料漲跌或其他成本等重大因
素,雙方得提出協商調整。
4.處理過程:
(1)一審判決,則實質上是由東莞輝城公司承擔雙方對於價格磋商無法達成一致的
全部後果。原審被告輝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一審判決,提
起上訴。
(2)合約書第 2 項第 1、2、3 款分別是意思遞進的表述,即在雙方明確約定了最
低採購量,合約書明確約定了雙方的義務和權利,並不是東莞輝城公司、昆山鴻正
公司所稱的框架協議。
(3)綜上,東莞輝城公司、昆山鴻正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上訴,維持
原判。
(4)由被告:昆山鴻正電子有限公司(無錫)、東莞輝城電子有限公司(東莞)、輝城電子
股份有限公司。應支付原告立敦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敦電子科技(阿壩州)有限
公司貨款及逾期付款損失人民幣1218793.49元。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本公司財務業務
尚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配合司法程序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362,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23,620,000元
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135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
實際辦理公開銷售前,參酌當時市場狀況及承銷方式,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商
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38,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124,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計238,000股由員工
認購外,其餘2,124,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3年4月30日股東常會
決議通過,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股以供全數提撥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按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
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
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
行計劃之事宜,或未來如主管機關之核定及基於管理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員工繳款期間、掛牌日、代表簽署一切有關本案之契約或文件及處理其他與本次現金
增資相關作業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7/11
2.發生緣由:桃園市政府因本公司涉違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2條第1項之
規定,爰依同法第41條及第42條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30萬元整。
3.處理過程:將於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惟因本案申訴內容為未獲面試邀請,
而公司面試選才主要參考履歷內容綜合評估,非以年齡作為判斷,故將針對裁處內容
同步提請訴願審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3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對於各項職缺招募一向秉持公平原則,給予各應試
者相同機會,後續將視行政救濟之結果為相對應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7/11
2.公司名稱:久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2年度年報部分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2年度年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第16頁-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2)第18頁-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第16頁-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修正為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並新增總額
(2)第18頁-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修正為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並新增總額
9.因應措施:修訂後發布重訊並重新上傳112年度年報(股東會後修訂版)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之子公司與台電公司簽訂「低壓智慧型電表」標案增購合約,金額約新台幣3.24億元(含稅)
1.事實發生日:113/07/1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6/1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之子公司華新儀錶與台電公
司簽訂「低壓智慧型電表」111/11/16標案增購合約,金額
約新台幣3.24億元(含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拓展本公司業務,增加營收及獲利。
10.具體目的:持續提升低壓智慧型電表產品線之銷售。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3/07/11取得雙方用印完成之台電「低壓智慧型電表」標案增購合約。
(2)依台電通知分批製交。
(3)實際營收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07/03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董事 林紅玲
4.舊任者簡歷:益正紡織/總經理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當選失效
8.異動原因:依公司法第197條第3項,林紅玲董事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
過戶期間內,轉讓持股超過二分之一,故董事乙職當選失效。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6/26 ~ 116/06/25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07/1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薪酬委員會委員:潘榮春
(2)薪酬委員會委員:向志中
(3)薪酬委員會委員:張敏玉
4.舊任者簡歷:
(1)薪酬委員會委員:潘榮春/彰化商業銀行(股)公司 常務獨立董事
(2)薪酬委員會委員:向志中/中萬(股)公司 負責人
(3)薪酬委員會委員:張敏玉/台新金控、台新銀行 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
(1)薪酬委員會委員:潘榮春
(2)薪酬委員會委員:向志中
(3)薪酬委員會委員:張敏玉
6.新任者簡歷:
(1)薪酬委員會委員:潘榮春/本公司 獨立董事
(2)薪酬委員會委員:向志中/本公司 獨立董事
(3)薪酬委員會委員:張敏玉/本公司 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07~113/07/06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7/11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11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39.7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13年07月11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二)變更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41,621,000元,計134,162,100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1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7/1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531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800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800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800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73735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146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70588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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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技術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3/07/1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鄭文/技術長/Director of Research (Executive level)
of Aerie Pharmaceuticals,Inc., CSO of Perfuse Therapeutics, Inc., 碩德生技科
學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7/11
8.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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