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獲德利普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通
1.事實發生日:100/04/062.公司名稱: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0年4月6日接獲德利普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通知及申報書件。公開收購主要內容:(一)公開收購對價:每股新台幣50元。(二)預定公開收購之最高及最低數量:預定收購數量為29,285,150股,約占本公司目前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46.1 %;但如應賣之數量未達前述之29,285,150股,公開收購條件不成就。(三)公開收購期間:收購期間自民國100年4月6日至民國100年5月25日止;惟公開收購人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公開收購期間。接受申請應賣時間為收購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正至下午3時30分止。6.因應措施:本公司預定於接獲德利普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送達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副本及相關書件後7日內召開董事會,並按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等相關法令規定為公告、作成書面申報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並抄送證券相關機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