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之競業禁止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吳淑品 行政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及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吳淑品董事利益迴避)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吳淑品 行政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A.信泰偉創影像(深圳)有限公司 董 事B.亞泰影像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董 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A.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李松萌工業區期尾工業園第四棟第三樓B.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李松萌工業區期尾工業園第三棟第三樓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A.生產經營數碼相機及其零配件B.生產及銷售影像感測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