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中華路四段四O二之一號(本公司交誼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3.其他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決算表冊案。2.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四)其他議案暨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提案: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二)受理提案期間:本公司將於100年3月30日起至100年4月9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議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三)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地址:新竹市中華路四段四O二之一號,電話03-530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