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和平西路三段120號13樓(萬華區行政中心禮堂)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其他(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3.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4.其他。(三)選舉事項:無(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30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0年4月1日起至100年5月3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0年3月31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66-1號2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二)開會通知於開會三十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述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辦,電話02-23118787。(三)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擬定100年3月28日至100年4月7日下午4時00分止為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之股東提案期間,受理提案場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133號9樓,電話:02-25575151分機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