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第6次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席會決議確定減資基
1.事實發生日:11/03/10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03/10召開100年度第6次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席會議,決議通過本公司減資基準日,說明如下:一、本公司於100年 2月10日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席會議決議通過減少資本台幣6,067,624,4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606,762,446股(含私募149,975,283股),於100年2月21日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核准及100年3月9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000081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999.835218股,即每仟股換發0.164782股,減資比率為99.9835218%,減資後未滿壹股之金額由本公司依每股面額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予股東;現金不滿壹元者直接捨去至元為止,因而產生之畸零股授權重整人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該新股權利証書。三、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整,發行股份總數為100,000股(含私募24,717股)。四、減資基準日為100年3月21日,停止過戶期間為100年3月17日至100年3月21日。五、本公司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辦理換發新股權利証書,屆時另行公告之。決 議:全體出席人員同意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