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櫃前公開
1.事實發生日:100/03/10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為因應營運發展所需及配合上櫃相關法令規定,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初次上櫃前提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 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三、除前項保留員工認購者外,其餘85%~90%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供本公司股票上櫃前辦理公開承銷之用。四、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等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要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