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高雄加工出口區西十五街1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依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東所提之議案報告。二、承認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2)、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3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股東提案權受理期間:自民國一百年四月一日至一百年四月十一日止,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受理提案處所:高雄市高雄加工出口區西十五街1號(本公司財務部)。二、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名獨立董事之期間自一百年四月一日起至一百年四月十一日止;受理處所:高雄市加工出口區西十五街1號(本公司財務部)。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