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共同投資興建合約 2011/01/25 1.事實發生日:100/01/252.契約相對人:璞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0/01/25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雙方同意將新北市林口區力行段798、811、812地號土地,依各自出資比共同投資興建房屋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業收入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因應長期推案需求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現金及股票股利分派公告 下一則: 原96/09/26簽訂之合建契約內容變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