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董事會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相關事宜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於董事會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99年12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案。二、茲將全面換發無實體事項公告如后:(一)本次全面換發普通股總股數計25,596,8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55,968,360元。(二)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三)股票換發時程如下: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1月20日至100年1月24日止。2.全面換發基準日為:民國100年1月24日。3.新股開始換發日期:民國100年1月25日。(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五)換發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六)換發新股手續及應備文件:1.由於本次全面換發新股並採無實體發行,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持(1)舊股票(2)原留印鑑(3)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4)證券存摺影本,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請持(1)舊股票(2)轉讓過戶聲請書(3)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4)出受讓人若有未繳交印鑑卡須繳交印鑑卡及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受讓人股東之印鑑(6)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7)證券存摺影本,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換發。(七)換發地點及時間:1.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4段236號3樓2.聯絡電話:(02)7719-88993.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16:30(八)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