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暨發放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9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暨發放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2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0332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0年1月11日正式新股開始上櫃買賣。貳、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 原已申請上櫃股票:普通股17,660,66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76,606,670元整。(二) 本次增資上櫃之股票:普通股股票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0,000,000元整。(三) 增資後已發行股份:普通股22,660,66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26,606,670元整。(四)新股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全數皆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六)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七)代收股款銀行:1.員工認股:玉山銀行新湖分行。2.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參、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0年1月11日(星期二)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同日上櫃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本次現金增資股票將於民國100年1月11日(星期二)起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