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擬辦理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1.事實發生日:99/08/162.發生緣由:擬辦理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1)擬將 98 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票股利共計新台幣1,784萬元,發行新股 1,784仟股,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記載,每仟股無償配發100 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拼湊不足再按面額比例發給現金,股東未予合併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2)本次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3)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基準日。(4)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處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