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事宜 2010/07/28 1.事實發生日 :99/07/292.發生緣由: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99年6月3日至本公司執行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稽查檢測作業,經分析結果本公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南投縣政府爰依同法第56條暨第75條第2項規定,裁處本公司新台幣30萬元罰鍰。3.處理過程:增設設備改善污染(已發包)4.預估可能損失:不適用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法改善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無形資產購置案 下一則: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赴大陸投資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