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開發行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依公開發行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事項1.事實發生日:99/07/2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聖暉工程技術(深圳)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提供背書保證公司:聖暉工程技術(蘇州)有限公司 與被背書保證公司:聖暉工程技術(深圳)有限公司係同一原始投資者(聖暉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45507(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80283(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2579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63171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係被背書保證公司投標工程之連帶保證人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未提供擔保品(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633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0432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投標期間到期解除(2)日期:99.7.31解除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961469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99554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49.0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36.0010.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聖暉工程技術(深圳)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倘經董事會核准,對本公司原始投資者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其背書保證額度,得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