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新增一一○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3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五路12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更正後民國一○五年度至民國一○八年度各期營業報告(新增)(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重編後民國一○五年度至民國一○八年度各期決算表冊(新增)(3)一○九年度營業報告(4)一○九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5)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新增)(6)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新增)二、承認事項:(1)更正後民國一○五年度至民國一○八年度各期營業報告書暨重編後民國一○五年度至民國一○八年度各期財務報表案(新增)(2)重編民國一○五年度至民國一○八年度虧損撥補案(新增)(3)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4)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新增)三、討論事項:(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30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的議案以一項並300字內為限。本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自民國110年4月16日上午9時起至民國110年4月26日下午5時止,受理處所為本公司(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五路12號),其他相關事宜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