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分割減資換發新股案
華碩分割減資換發新股案 發布時間︰民國99年06月18日 13:35 標題列:華碩分割減資換發新股案新聞稿內容:華碩(代號:2357)分割減資換發新股,原股票每1,000股分割減資換發新股票150股,並換得和碩(代號:4938)股票403.7274股。華碩股票自99年5月18日起停止買賣,並訂5月24日為股利分派基準日,每股分派現金股利2.10元,減資後換發之股票於99年6月24日上市買賣,該日恢復買賣參考價格須先減除現金股利後,再依據本公司營業細則第67條之1規定計算。華碩分割減資後原股份換得和碩股票之價值,依預計於6月 24日同日上市之和碩新上市股票公開承銷價格36元計算。按華碩99年5月17日收盤價格為50.40元,減除現金股利2.10元後,再減除每股換得分割受讓公司上市股票於原股票減資後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日之開盤競價基準(即承銷價36元)算得價值後(36元*0.4037274),再除以減資後資本額與原資本額之比率(0.15),故減資新股恢復買賣之參考價格為225.10元,漲停240.50元,跌停20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