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智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基準日擬訂於99年8月31日. 2010/06/14 1.事實發生日:99/06/142.原公告申報日期:99/04/19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擬與智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本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暫訂為99年9月1日.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茲因現行合併時程及辦理合併相關事宜之實際狀況需要,擬將合併基準日訂為99年8月31日.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與智邦科技合併事宜,特此對債權人公告. 下一則: 本公司因與智邦科技合併,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擬終止興櫃股票登錄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