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99/06/0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高氏企業開發(股)公司及其代表人高育仁董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歐華創業投資(股)公司及其代表人蔡美麗董事:瑞孚開發事業(股)公司董事:李長榮化學工業(股)公司及其代表人宋定邦董事:紀榮隆董事:周椿樑獨立董事:陳志勇獨立董事:孫明賢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