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99/04/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瑞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焦佑鈞先生:擔任新唐科技(股)公司董事長董事施振強先生:擔任Capella Microsystems, Inc.(USA)董事長董事邰中和先生:擔任旭揚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長、立錡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合晶科技(股)公司董事。獨立董事羅瑞祥先生:擔任九暘電子(股)公司董事長、恆發電子(股)公司董事、康奈科技(股)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葉紫華女士:交大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渴望育成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不良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