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變更機器設備估計耐用年限 2010/04/21 1.事實發生日:99/04/212.發生緣由:本公司機器設備估計耐用年限變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9年3月3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06022號函核准,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變更耐用年限為10年,並已於民國99年4月21日董事會報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99/03/04地震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重大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