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有價證券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1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交法第43條之6第一項規定對象募集3.私募股數:不超過3,000萬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總金額:待確定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10元,實際訂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提請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並於交付日滿三年後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始可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櫃)交易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用於充實營運資金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若因主管機關或客觀環境因素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