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九十九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許可董事從事競業行為之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99/04/0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陳其宏 先生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王文璨 先生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雷 輝 先生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張彥姝 小姐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九十九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雷輝 先生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南京明基醫院有限公司董事長蘇州明基醫院有限公司董事長明基南京醫院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南京明基醫院有限公司事業地址-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河西大街71號蘇州明基醫院有限公司事業地址-江蘇省蘇州市蘇州高新區獅山路明基南京醫院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事業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下關區建寧路378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南京明基醫院有限公司事業營業項目-醫療服務蘇州明基醫院有限公司事業營業項目-醫療服務明基南京醫院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事業營業項目-醫療機構管理諮詢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