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決議虧損撥補案 2010/03/30 1.事實發生日:99/03/292.發生緣由:本公司97年度經會計師核閱之稅後損失5,878,496元經99年3月29日股東會討論,並同意以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辦理3.5代線租(售)競標案開標結果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與3.5代線租(售)競標案得標人簽訂租賃暨使用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