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現金股利 48,643,333 元(預計每仟股約配發@ 400 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 9,443,000 元,董監事酬勞金額 629,580 元。(2)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前述擬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較 98 年度帳上估列數多1,743,994 元,董監酬勞則較 98年度帳上估列數少 12,003 元,俟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後,與帳列數之差異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 99 年度之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