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併契約
1.事實發生日:98/12/172.契約相對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8/12/1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經98/12/17第五屆第十二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併契約,以有效整合營運資源,以提升金融市場競爭力。合併後之存續公司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依合併契約規定,按本公司普通股每1股換發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1.13股,如換股比例依合併契約之規定而有調整時,亦隨同調整之。計算依據依市價、淨值及未來發展等其他相關因素。合併基準日暫訂為99年6月30日。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契約規定。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自合併基準日起,本公司帳列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存續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有效整合營運資源,以提升金融市場競爭力。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