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
1.事實發生日:98/12/152.發生緣由:1.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及未來業務發展,擬辦理減資以彌補累積虧損。截至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累積虧損為280,528,271元,以資本公積100,000,000元彌補虧損後之待彌補虧損為180,528,271元。2.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61,000,000元,發行股份為46,100,000股,本次擬辦理減資新台幣125,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2,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6,000,000元,分為33,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股東將依持股比例減資27.11497 %(每仟股減少271.1497股)。3.本案俟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暨減資換股基準日並公告之,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4.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包括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因法令變更(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