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一一條規定應於股東會報告事項 2009/12/15 1.事實發生日:98/12/152.發生緣由:截至9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計虧損368,656,930元,已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461,000,000元之二分之一,依法提交股東會報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案 下一則: 增加投資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