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11/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高一弘,本公司業務部處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高一弘,本公司業務部處長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蘇州上鴻電子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蘇州高新區鹿山路128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