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菱科技召開九十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主旨: 召開九十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98/12/10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8/11/1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8/12/10 公告內容: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8年10月27日二、股東會開會時間:98年12月10日 上午九時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縣仁德鄉新田村勝利一街18號(奇菱科技三廠訓練教室)四、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2、私募特別股案3、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二)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散會五、私募特別股案主要內容說明如下:(一)、私募特別股發行總股數將不超過壹億股額度內,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一次辦理私募相關事宜。(二)、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私募應說明事項:1.不採用公開發行之必要理由:本公司因時值營運支出高峰,同時考量降低籌資成本,強化公司資本結構之目的,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2.私募資金之用途及其預計達成效益為:為強化公司資本結構,預計可提高公司籌資靈活性與機動性及降低利息成本,並以確保資金籌集效率。3.特定人之選擇方式:本次私募特別股洽特定人選擇之方式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之特定人為應募對象。4.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私募價格係參考「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以本公司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考價格且不低於參考價格溢價發行,並依私募當時未來營運計劃、市場狀況及本公司獲利情形等因素予以定價,所以該定價方式應屬合理,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上述方式訂定私募價格。5.本次私募特別股之權利義務依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6.本次私募發行特別股,辦理增資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或基於營運評估,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客觀環境需要全權處理。六、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長宋光夫先生擔任奇美電子(股)公司監察人及奇美精密科技(股)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七、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9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受理期間擬定於98年10月28日至98年11月11日,受理地點為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縣仁德鄉新田村勝利一街18號(人資規劃部薪資課)。八、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至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98 年11月10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九、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電話:06-2791188轉 31837) 或統一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63797)洽詢。十、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二十三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縣仁德鄉新田村勝利一街18號)。十一、本次股東臨時會本公司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二、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