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航空公告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主旨: 公告中興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新台幣50,000,000元,計發行股份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業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八日空運計字第0980025261號函核准,並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九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6884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於後:一、 公司名稱:中興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二、 所營事業:1、普通航空業務之經營。2、航空器材及零件買賣業務。3、前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4、G501011民用航空運輸業。5、G501020民用航空總代理業務。6、F114070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業。7、F214070航空器及其零件零售業。8、I601010租賃業(屬一般服務業)。9、E401010疏濬業(限赴客戶現場作業)。10、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限赴客戶現場作業)。11、EZ02010起重工程業(限赴客戶現場作業)。12、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 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為20,443,781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之普通股。四、 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敦化北路340號。五、 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 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 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年十一月九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八、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1. 現金增資計新台幣50,000,000元,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皆為記名式普通股。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規定保留10%計5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餘90%計4,500,000股,每仟股認購220股,原股東或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3. 本次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平價發行。4.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九、 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資本額為新台幣254,437,810元,分為記名式普通股25,443,78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 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 股票簽證機構:聯邦銀行信託部。十二、 代收股款銀行:聯邦銀行營業部。十三、 員工及股東股款繳納期限:自98年9月25日至98年9月28日止。十四、 增資股票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增資登記後30日?配發,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五、 現金增資之認股基準日訂為98年9月24日,依法自98年9月20日起至98年9月24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且尚未過戶登記者,請於98年9月18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掛號郵寄者以98年9月1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辦理過戶手續,俾能享有認購新股之權利。參、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財務報告若有不實,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