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處理程序規定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
1.契約種類:選擇權契約2.事實發生日:98/7/203.契約金額:美金1,000,000元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0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全部契約損失金額限額為交易額百分之二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以交易為目的7.被避險項目:不適用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不適用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不適用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益金額:已實現(損失) 美金28,392.50元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損失發生係因匯率波動,基於風險考量予以平倉,損失金額對公司並無重大影響12.契約期間:97/10/15至98/7/2013.限制條款:無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5.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