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銀行聯貸案
1.事實發生日:98/06/222.公司名稱: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償還既有銀行借款,擬委任台新銀行籌組新台幣五億元整之銀行聯貸,並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全權處理與聯合授信銀行團各項條件之議定、簽署相關文件及其他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聯貸案預定於今年7月20日動支,用以提前償還原有銀行之短期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