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辦理減資暨向債權人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06/102.發生緣由:1.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規定辦理。2.本公司業經98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並改善財務結構,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1,345,248,300元,銷除普通股股份134,524,8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以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約銷除218股,減資比例約為21.8660%(依目前已發行股份計算),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806,976,42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份總數為480,697,642股。3.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揭減資決議如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異議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