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依證期局要求定期公開資訊公告 2009/06/10 1.事實發生日:98/06/102.發生緣由:本公司依證期局96年3月9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02643號函要求定期公開資訊3.因應措施:追訴責任計劃執行情形按季提報董事會控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前董事長張錫強先生暨前經營團隊涉及不法之案件,其中Total smart已經進入法律程序。 上一則: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要求文到30日內重編97年度財務報 下一則: 本公司98年05月份內自結財務報表中,高流動資產與短期借款科目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