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經第77次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席會決議通過向臺北地方 2009/04/16 公告本公司經第77次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席會決議通過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重整完成。1.事實發生日:98/04/15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98年度增資案於98年4月13日已收足增資股款,經第77次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席會決議通過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重整完成。 上一則: 申請延長現金增資繳款期限。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取得新型第M356223號電子元件封裝模具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