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長背信案件獲不起訴處分 2009/03/25 1.事實發生日:98/03/252.公司名稱:金橋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97年2月19日因背信等案件接受檢察官詢問事宜,業經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本公司董事長已收到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重大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