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三○○條之規定召開第二次關係人會議事宜 2008/12/10 1.事實發生日:97/12/092.發生緣由:召開第二次關係人會議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以郵寄雙掛號方式寄送通知書予關係人。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訂於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整,假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大禮堂,依公司法第三○○條之規定,由本公司重整監督人召集關係人召開重整案第二次關係人會議,議程內容:(一)審議表決本公司提出之重整計畫(二)臨時動議 上一則: 公告96年度財務報告書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報告書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重整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