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檢調單位30日下午至本公司之調查行動提出澄清說明 2008/07/31 1.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2.報導日期:97/07/313.報導內容:不適用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檢調單位30日下午至本公司之調查行動。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檢調單位就本公司95至96年間陸續出售展茂光電公司股權投資交易之調查,本於尊重司法原則下,本公司於調查過程中主動配合提供一切必要資料,並當場提出相關澄清說明,該行動對本公司營運並無影響。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更正9504財務報告非格式化電子檔 下一則: 公告本行97年股東臨時會通過本行與中華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