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與銀行團簽訂新台幣33.6億元之聯合授信案
1.事實發生日:97/03/032.契約相對人:合作金庫等四家主辦銀行及彰化銀行等七家參貸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7/03/03~102/03/02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台幣33.6億元之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貸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1.新廠建置2.新廠設備添購3.購料週轉金4.充實營運資金5.準備未來可能的策略合作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1.新廠建置2.新廠設備添購3.購料週轉金4.充實營運資金5.準備未來可能的策略合作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