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電子代子公司奇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受讓奇菱科
奇美電子代子公司奇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受讓奇菱科技有關中小模組及觸控面板相關業務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中小模組及觸控面板相關業務,及該業務相關資產2.事實發生日:96/11/19~96/11/19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擬於新台幣18億元之範圍內受讓上述資產(資產實際交易金額將參酌受讓日資產淨值與市價後方能確定)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對象: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有效整合資源,避免集團內部資源衝突,創造公司的最大利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移轉價格:不適用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依合約支付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資產實際交易金額將參酌受讓日資產淨值與市價後方能確定,並參酌專業鑑價機構及證券分析師之評估報告。 決策單位:待本公司股東臨時會通過,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陳昭菁證券分析師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有效整合資源,避免集團內部資源衝突,創造公司的最大利益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