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
1.事實發生日:96/11/142.契約相對人:彰化銀行斗六分行、民生分行、台北分行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6/11/14~96/11/2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彰化銀行代收及存儲本公司96年現金增資股款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代收價款機構:彰化銀行斗六分行、台北分行及全省各分行。(2)專戶存儲款項機構:彰化銀行民生分行。(3)代收股款期間:自民國96年11月22日至96年11月27日,必要時得通知延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