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貸與鉅邦加工廠
1.事實發生日:95/12/272.契約相對人:鉅邦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委外加工廠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5/12/27~96/12/2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鉅邦電子向本公司借貸營運資金8,446,802元,鉅邦電子提供機器設備作為設定抵押,並以抵扣加工費方式償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借貸金額佔公司淨值4.96%,不影響公司財務及業務。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可加強與委外加工廠之生產配合度,目前加工費平均下降11%。9.其他應敘明事項:(1)已提供設定抵押10,443,500元。(2)目前已償還583,3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