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除權基準日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6/07/0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新台幣75,267,97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 新台幣26,690,760元3.除權(息)交易日:96/07/174.最後過戶日:96/07/18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7/19~96/07/236.除權(息)基準日:96/07/23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民國96年4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民國九十五年度及以前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利新台幣75,267,970元,員工紅利新台幣4,560,000元,及自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26,690,760元,共計新台幣106,518,730元轉作資本,發行普通股10,651,87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增資後本公司實收股本將由新台幣266,907,690元增加至新台幣373,426,420元。上開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60032086號核准在案。(二)盈餘暨資本公積分配比率: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382股(盈餘282股,資本公積100股),新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尚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以現金折付(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