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決議許可經理人從事大陸地區事業之競業行為者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5/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副總經理劉書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本公司之利益為限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副總經理劉書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淮安達方電子有限公司:董事劉書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淮安達方電子有限公司:江蘇省淮安市經濟開發區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淮安達方電子有限公司:通訊整合元件、電源元件及電腦週邊元件之生產及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淮安達方電子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96/05/15股東常會決議許可副總經理劉書理擔任大陸地區事業淮安達方電子有限公司之董事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