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302.增資資金來源:95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3.發行股數:10,33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3,300,00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員工紅利計發行5,904,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暫訂每仟股無償配發53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部份,由股東自行併湊並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購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其湊併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未來營運資金所需13.其他應敘明事項:洽辦除權公告以前,若因本公司辦理私募及員工認股權轉換後,致影響流通在外已發行股份總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由董事會在上述發行金額及股份之範圍內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