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召開96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6/22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縣岡山鎮岡山南路42-3號(高雄縣政府文化局)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查核九十五年度決算報告。3.九十五年度財務報告。4.資金貸與他人及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5.大陸投資報告。6.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九十五年度決算書表。2.承認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24~96/06/226.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96年4月20日起至民國96年4月29日下午五時止﹝以送(寄)達為憑﹞受理提案地點:本公司台北股務課台北市10049北平東路30號15樓。(二)有關95年度盈餘分配案之內容,將於股東常會召開日前40日,另行公告之。(三)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